澳大利亚专利法自1952年首次颁布以来,已历经了十多次修改,其现行的专利法中,标准专利和革新专利是两种典型的类型。
标准专利与中国的发明专利类似,保护期为20年(药物专利25年);但与中国的发明专利相比,其保护主题更广泛,产品和多数方法均是可授权的主题。标准专利的授权要求和中国的发明专利也类似,即必须是新的,且具有创造性,并且能够在工业中制造或使用。所谓的创造性是指,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提交的要求保护的方案是非显而易见的。授权周期一般在6个月到几年的时间,具体时间根据个案的情况而异。
革新专利是一种短期专利,在审查实践中,要求和现有技术相比,只要有改进即满足授权条件,不需要有创造性的技术进步。因此,其最大的特点是授权相对容易,且比较快(根据APO官方介绍,一般提交后1个月即可授权)。
革新专利制度建立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以相对快捷而经济的方式维护创造能力较低、知识产权预算较少的中小企业的利益,并适应于市场生命周期较短的产品或者技术。换言之,革新专利通过形式审查之后即可获得授权,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8年。
然而,澳大利亚政府已于2020年2月26日通过立法决定,将在18个月之后取消革新专利,也即自2021年8月25日之后,革新专利将被取消。
革新专利的取消势必会影响到不少中国创新主体在澳大利亚进行革新专利的布局,尤其是对那些有意开拓澳大利亚市场,产品或技术迭代相对较快,同时又要求授权相对快且比较容易的企业,对这一将要发生的新变化,很有必要做一些相应的了解和适应的对策调整。
在过渡期内,由于该规定于2020年2月26日通过澳大利亚法律,就申请新的革新专利而言,该规定将于2021年8月26日实施。因此,在2021年8月26日以前的任何时候,创新主体都可以提交新的革新专利申请,但从2021年8月26日起,就不能再提交新的革新专利进行申请并授权了。
但是,一件正在申请中的标准专利,若其申请日期早于2021年8月26日,如有必要,仍然可以转变为革新专利申请,或者还可以以该申请日在2021年8月26日前的标准专利为母案,通过分案的形式申请革新专利。
由于澳大利亚革新专利的保护期为8年,这一即将到来的新规定也意味着,以2021年8月26日为界,所有的革新专利都将于2029年8月26日失效。